开发区督查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时间:2018-12-11 1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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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灵璧经济开发区组织区安监办工作人员,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上月中旬,县安监局委托市康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冯庙镇、虞姬乡、下楼镇、灵城镇、开发区、杨疃镇等6个乡镇(开发区)14家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其中开发区企业6家,发现以上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隐患。对此,县安委会印发了灵安办函【2018】12号文,即《安全生产隐患督办函》,要求认真予以整改。开发区在落实县安委会12号文工作中,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鉴于此,组织开展了此次督查活动。督查中,安监办针对县安委会督办函中列举的6家企业安全隐患清单,逐企业逐项开展督查。对安全隐患已做整改的,进行现场销号;对安全隐患仍未整改的,提出严肃批评,指出整改途径及方法,并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从督查情况来看,县安委会督办函中所列举的开发区6家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清单,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一些正在积极整改中,没有进行整改的仅为极少数。如荣业纺织、中楠混凝土、千鹤卫生材料,清单中的安全隐患已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四方精工、众志时装、力天新材料3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对少量没有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保证近期完成整改。
督查中,区安监办负责人晏丰要求被督查企业,务必认真整改问题清单中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迈上新的台阶。(灵璧县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