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三个及时”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
时间:2018-07-25 0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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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璧县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不断攀升,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211人,集中供养1373人,集中供养率超过22%;失能失智五保对象1046人,集中供养失能失智五保对象405人,集中供养率超过38%。
及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2018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26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280元。同时按照等级评定给予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为一星级院每人每年600元、二星级院每人每年1200元、三星级院每人每年2400元。2018年上半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经费1286.2952万元,敬老院行管人员生活补助款70.98万元,及时将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发放到位,切实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权益和敬老院工作的正常运转,为推进精准扶贫提供支持。
及时下拨失能失智五保对象护理补贴。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改善失能失智五保老人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为失能失智五保对象配备护理人员。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40、50、6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根据失能失智轻、中、重度分别给予100、200、300元每月护理补贴。县级民政部门指导敬老院收住失能失智老人,精准核定人数及程度,并下发该款项。2018年上半年,累计发放失能失智五保对象护理补贴77.046万元。
及时发放第二季度电费补助款。根据省物价局要求,规定五保供养对象每户每月免费用电基础为10度电,每户每月兑现标准为5.65元,每人返还3个月电费款16.95元。据统计,第二季度五保供养对象免费用电基础返还电费款合计105276.45元,其中集中供养对象返还电费款23272.35元。(人民网安徽频道)
责任编辑:赵彧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