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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3人和1个集体获推荐申报“宿州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

时间:2018-03-22 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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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候选人名单

    张培,男,29岁,灵璧县虞姬乡虞姬村人,2013年回乡创业立了浩园果蔬农业合作社,流转虞姬村100亩土地,建成14个高标准温室大棚,先后共计投入200余万元,主要种植蔬菜水果,年产值可达300余万元,直接经济利润可达100余万元,共带动68户贫困户入股分红。目前有20位贫困户在合作社务工,每人每年可以务工6到10个月,月工资2000元左右,年增收12000-20000元,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


    马健康,男,33岁,安徽省灵璧县渔沟镇渔沟街人,经营一家小理发店。大年初四,他不顾天气寒冷,冒着自身生命危险勇救落水的一家三口,在寒冷冬日里,用实际行动温暖了社会,传播着青春正能量。


    葛思凤,女,28岁,娄庄镇葛店村人。她6岁女儿杨紫珊被肾母细胞瘤夺去幼小的生命,在女儿生命的尽头,这位坚强的母亲不图回报,捐献了女儿的眼角膜。


    “宿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候选集体名单

    近年来,共青团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总支在团县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围绕服务大局,发挥党的助手作用。认真研究分析新时期机关共青团工作的运行规律,着重抓好自身建设,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检察工作奉献青春。


    检察院团总支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共青团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先后20余名共青团干部或共青团员立功受奖。2016年9月“绿伞行动”工程获得安徽省青年志愿者服务大赛二等奖。(灵璧团县委 朱黎明)

责任编辑:赵彧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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