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灵璧县司法局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力求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全员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军民共建、结对共建、拥军优属等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 “学雷锋”、“送温暖”等捐款捐物活动,积极组织参与捐赠、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制定政治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和业务职能,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传承家庭美德,凝聚道德力量”,发挥身边模范的道德引领作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信用,诚信为民。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扎实开展“12.4”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等重要节点普法活动,推进普法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和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管理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强化公证行业职能,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创建法治灵璧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科学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民主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秩序稳定。
五是整洁优美环境,抓好文体卫生工作。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注意环境卫生,及时打扫、整理办公室。落实专人承包机关卫生,坚持工作日每天清扫,确保办公环境卫生。单位创建包保责任落实到位,搞好单位内外绿化、美化和亮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组织人员参与县城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和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对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端正服务态度,规范工作程序,保持环境整洁。积极创建“三型机关”。坚持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灵璧县司法局 刘聪颖)
责任编辑:黎海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