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管局大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城市创建行动纲要(2015_2017)》(皖文明[2015]4号)文件精神和2017年灵璧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要求,结合周边县区的做法,根据灵璧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秩序、提供优质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目标,致力于规范市民行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把灵璧县建设成为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公共秩序良好、人文素质一流、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态旅游城市,为我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生态旅游城市的要求,重点突出“净化、美化、亮化”的城市管理目标。实施“五大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违章建设查控工程、市民教育工程、队伍形象工程)认真、严格、细致、扎实地做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努力打造基础更完备、功能更完善、设施更齐全、环境更整洁、居住更舒适、生活更方便、秩序更井然、管理更科学的城市新形象。
(一)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
1、强化卫生治理,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以环卫精细化、机械化作业为重点,严格落实“一天两扫、一天两洒”卫生管理制度,对城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24小时连续性巡回保洁制度,保持城区街道卫生整洁。切实抓好城区垃圾的清运、处理以及垃圾中转站、水冲公厕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维修保养。破损的及时更新,不足的及时补建,使环境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布局合理,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
2、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严控道路污染。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资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抓起,与城区所有工地建设业主签订管理承诺书,全面督促建设业主围墙作业,并对围墙刷白美化,严控运输过程。实行限时、限点、限路段密闭运输。加大查处力度,采取多种执法手段,从重从快打击运输过程中的车轮带泥、洒漏等违章行为。
3、整治市容市貌,规范市容秩序。将道路街巷的市容环境整治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突破口,主要是对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堆乱占、乱吊乱挂、乱摆摊点等“五乱”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1) 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对城区内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的广告牌匾等逐条 (块)进行清理,重点拆除、更新、规范、整治违章设置、有碍观瞻和擅自悬挂的各类广告、条幅、招牌、宣传牌、指示标志,对临街店招店牌结合路段情况,进行统一改造出新,着重提高店面招牌设置的规范化程度及整体和谐统一,对沿街商户门窗上乱贴的字号、图案,责令当事人自行清理,拒不清理的,依法处罚。
(2)治理乱贴乱画。加大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及居民区内张贴涂写的清理力度,对乱张贴乱涂写进行及时清理和规范粉刷覆盖,加大盯人散发宣传单和小广告的没收及处罚,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保持对小广告“牛皮癣”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承包人员清洗效果进行跟踪考核,力争通过持续的、不间断整治,逐步根除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
(3)整顿沿街秩序。一是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等经营的骑门店进行整治,取缔学校出入口、广场、市场周围及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形成的马路市场、无证摊点、严禁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二是规范摊点管理,根据道路情况规范现有的摊点,其中早摊点严格限时限点经营。修旧摊点严格控制在小街小巷距主次干道路口不少于50米处经营。夜市大排档要求自备垃圾桶、泔水收集容器,确保地面干净、整洁。凡随意倾倒垃圾,不及时清理污物或不服从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予以取缔。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大力开展城区车辆违法停放整治工作,重点治理机动车违章停放、随意调头、乱上人行道、不进停车位停放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确保人行道畅通“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良好。
(二)加快城管局项目工程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1)提升一批园林绿化。龙山大道西延绿化;火车站前渭河路、嫩江路绿化;虞姬大道北延绿化;钟灵大道西延绿化;华家绿化长廊及两山口绿化提升。滨河公园西段现已完成工程总量65%,其它的绿化工程已全部完成,现正在进行养护管理,保证苗木成活率,确保绿化效果。滨河公园西段现正抓紧施工力争在8月15日前完成。
(2)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新建的五个公厕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化家停车场充电桩已采购到位等待安装。
(3)一环路已改造路灯89盏。新增路灯15盏在7月15日前完工。铺设电缆5千米在8月5日前完成。新增中杆灯7盏,在7月15日前完成。
(三)实施市民教育工程,致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
强化社会公德、城管法规和文明素质的教育,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及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动员广大城区居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参与中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培养市民的公德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争做文明市民,支持、关心、理解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队伍形象工程,打造城市文明之师 。
始终坚持“亲民、文明、奉献、和谐”的城管宗旨,不断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打造城市文明之师,推动城市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一是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通过学理论、学法律、学制度活动提高城管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在城管系统全面开展“三员”活动。即争当美丽家园的管护员、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员、争当文明行为的示范员。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执行力,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和阳光投诉受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运用先进的执法理念、规范的执法方法、娴熟的执法技巧,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执法,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和谐的统一,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城管部门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局属各队、所、股、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围绕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县、局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做到思想重视,态度鲜明,行动迅速,周密安排。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努力当好城市管理的主力军,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督导检查。局属各队、所、股、室对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局督察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责任路段和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坚持每日一督查、每周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队、所、股、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队所、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创建县级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局上下要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合力,做到全局一盘棋,使创建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同时,整治工作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严禁简单、租暴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对在创建工作中因不作为和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创建活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通过黑板报、创建活动简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强有力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吸引公众和社会人人参与城市管理,共同创建文明家园。要以下达整改通知和上门做工作相结合,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做对象户的说服教育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灵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