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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2017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

时间:2017-06-26 11:25:39
来源: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灵璧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工作的要求,顺利实现2017年灵璧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目标,根据县创城指挥部的测评体系责任分解,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动员和号召全局干部职工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干扰,整合一切资源,聚集一切力量,争做文明职工,争创文明单位,共创文明城市,推动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县创城指挥部测评体系责任分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四项提升工作:
  (一)市民素质提优工程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突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核心价值观在干部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突出抓好提升文明素质宣传教育;突出抓好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平台开展宣传。
  2.倡导科学文明习惯。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设置文明用餐提示牌,劝导警示奢侈浪费行为,使文明用餐、节俭用餐成为广大干部的一种行为习惯。深入宣传、开展“文明出行”行为,要求广大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倡导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文明市民守则》。
  3.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围绕重点工作,制定单位公益广告工作宣传规划和工作安排,落实上级布置的“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刊播任务。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积极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依托系统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观念。
  (二)公共环境秩序提优工程
  1.加强户外广告整治。结合我县旧城改造工程,继续强势推进整治行动,依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规范所有依法设置的楼顶墙体广告、过街横幅、落地广告的内容,全面规范户外橱窗张贴及其他形式的广告行为。
  2.强化各类市场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标侵权、消费农资侵权等重点领域重点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强化大型商场、超市规范化管理,实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安全措施到位。
  (三)公共服务提优工程
  1.加强服务窗口文明建设。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对窗口行业的测评标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目标,强势推进我局窗口建设。一是规范工作行为。要求每个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用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清茶贴近服务对象,不推诿扯皮,做到“门好进、人好找、脸好看、话好说、事好办”,杜绝吃、拿、卡、要。二是提高服务效率。在坚持工作原则的前提下,不分上下班、节假日,坚持首问负责制和服务制,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好对每一位办事者想办而且能办的事。
  2.加强食品药品餐饮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和药品许可制度,要求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健康体检。重点加强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含小食品店、卤食店、职工食堂、糕点、冷饮等)的监督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把行业准入关。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特别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等综合整治薄弱区域的督导检查,做到不留死角。通过量化评价结论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实行全过程监管,通过信誉等级公正地反映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并随着食品安全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
  3.认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使志愿服务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一种生活理念和行为习惯。利用已成立的全局志愿者服务队伍,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培训,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成长环境提优工程
  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周边不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学校附件的饮酒销售点无向未成人出售烟酒现象,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全面常态达标。
  三、工作步骤
  对照我县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201年4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业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有各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上肩。三是召开“争创”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创建的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5月—2017年10月)。各责任单位积极稳妥开展创建工作,根据局里制定的“全国文明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
  (三)攻坚克难阶段及迎检(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考核标准和责任分工,逐项对标。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对标整改,固强补弱。局里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对查找出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对照测评体系,完成资料建档,查缺补漏、整改存在的问题,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省、市、县的相关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争创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责任单位的业务分管领导是此项创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具体问题。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全局一盘棋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每周汇报机制,及时反馈信息,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创建工作上下贯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创建工作抓出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通过月督察考核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密切配合,形成创建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要整合资源,建立“股所联动,齐抓共管,高效有序”的争创模式。
  4.夯实基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创建工作的开展以及取得的实效将通过材料报送和实地考察来测评,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创建活动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即要注重创建过程,并要形成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有实地考察项目的责任单位,要按照验收要求,从现在起,按照验收标准严格把关。(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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