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大路司法所“三个坚持”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时间:2017-05-04 1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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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大路司法所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普法工作来抓,客观结合青少年特点,从实际出发,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一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的规范性。大路司法所与辖区内中小学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聘任司法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与品德培养结合起来,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行为特点,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
二是坚持法治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加强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演讲活动,使学生通过现身说法,增强抵御各类社会丑恶现象和分辨是非的能力。
三是坚持法治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如学校广播站、校刊、法治专栏等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同时开展法治演讲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既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又增强教育效果。(宿州市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