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积极推动“精神脱贫”工作
时间:2017-04-27 1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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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精神脱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精神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最终实现精神物质双脱贫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灵发〔2016〕1号)、《灵璧县“精神脱贫”工作实施意见》(灵秘〔2016〕48号)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响应上级精神积极推动精神脱贫”工作。
1.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上级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相关人员;
2.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水利局“精神脱贫”工作小组,明确了具体分管责任人和专职联络员。
3.制定了水利局“精神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把“精神脱贫”列入年度计划,相关业务股室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精神脱贫”工作详实可行。
4.水利局以有扶贫包保任务的干部职工为主体分别成立志愿服务队,号召水利局志愿者定期深入开展“四个一”等活动,努力改善贫困户思想生活状态。(灵璧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