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庙镇用“八有”要求推进“精神脱贫”
时间:2017-04-24 12: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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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4月份“精神脱贫”工作调度后会精神,冯庙镇党委政府与4月18日上午召开“精神脱贫”工作推进会,用“八有”要求助推活动开展。
镇“精神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王健同志在做工作安排时,提出了用“八有”要求,对“精神脱贫”提速提效:一要“有队伍”。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建立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红白事理事会”、“禁赌禁毒协会”、“文明新风促进会”等文明创建组织。搭建好活动开展的平台;二要“有氛围”。要保持“标语常新,条幅常见,广播常响,会议常提”。对精神脱贫工作,让社会明了,众人明白;三要“有载体”。;要针对县委提出“六大工程”,逐项建立活动载体,用“载体”推动。如开展“环境整治工程”,镇委提出了渐进式推进的“一条路,一个汪(塘),一个庭院,一个庄”的“四个一”创建计划;四要“有活动”。要求各村各单位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组织什么队伍,服务什么对象,都要落实在活动上。特别是志愿者服务,要坚持活动“一周一报”制。五要“有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针对具体的服务对象,提供具体的切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服务。抓铁有印,实干实效;六要“有指导”。镇委成立5 个“精神脱贫”工作指导小组,对全镇18建制村,责任到人,开展工作指导;七要“有信息”。镇里建立了“精神脱贫在冯庙”微信群和QQ群,指定了村文化管理员作为“精神脱贫”的信息员,印制了《精神脱贫活动简报》,要求各村各单位信息及时上报,畅通信息渠道,选树身边典型。八要“有奖惩”。对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考核,定期调度,按镇委出台的《冯庙镇“精神脱贫”工作奖惩办法》严格奖惩。(代明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