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水利局积极开展“精神脱贫”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精神脱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精神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最终实现精神物质双脱贫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灵发〔2016〕1号)、《灵璧县“精神脱贫”工作实施意见》(灵秘〔2016〕48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水利局“精神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细化“精神脱贫”工作任务,夯实本单位“精神脱贫”工作责任,推动“精神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灵璧县“精神脱贫”工作实施意见》中本单位工作任务即要大力推进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覆盖所有贫困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推进贫困村桥涵建设、沟渠水塘治理。
二、工作原则
“精神脱贫”工作按照专人负责,各方协作,精准到村,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三、工作安排
(一)安全饮水工程。根据扶贫办提供数据,我县共有73个贫困村,6.18万人贫困人口。截至2016年底,全县已解决4.07万人贫困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73个贫困村已通水贫困村49个(其中含48个全部通水贫困村、1个部分通水贫困村)。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高楼镇西水厂、浍沟水厂、渔沟水厂、刘贯水厂等4处规模化水厂及孟邵水厂、殷庄水厂、小徐水厂等9处改扩建工程,工程新增受益供水人口14.43万人、改善供水人口4.81万人,计划总投资约9200万元。工程涉及毛庄村、徐营村、大庄村、郑楼村、卞庄村、马集村、孟邵村、田路村、湖光村、苗河村、双井村、张家村12个贫困村和33个非贫困村的3343户贫困户、8394人贫困人口。剩余13个贫困村的饮水问题纳入2018年实施解决。
(二)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2017年度计划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470万元。技改泵站1338千瓦;新建加固水闸13座;开挖疏浚大沟9条27.6公里、中沟90条136.5公里;扩建塘坝57面;新打机井1000眼、修复机井177眼;改造末级渠系4万亩。目实施中做到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村。
四、工作措施
水利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精神脱贫”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成立水利局“精神脱贫”日常办事机构。严格建设程序,保证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规范化,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户专用。以各乡镇水利站为联络点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为联络员,切实加强信息传递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联系,及时有效的向广大群众公开有关信息。(灵璧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