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督查县城文明创建工作
时间:2016-11-15 1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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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灵璧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联合开展督查县城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督查组对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对各单位设立文明创建劝导台,开展劝导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督查。督查发现,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能够按照文明创建要求,设立文明创建劝导台,积极开展劝导工作,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义务劳动,片区内干净、整洁、卫生,无垃圾无污水,各种车辆停放有序;县粮食局、农广校、安监局等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设立文明创建劝导台,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商户出店经营等问题;县交通局、供销社、环保局等单位设立劝导台,但无人值班。
督察组希望全县各部门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照创建工作标准、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做到突击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保证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要加大对市民文明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共享创建成果。(李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