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文明办到法院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时间:2016-10-31 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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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发展,持续提升城市的品味,美化 城市的环境,倡导文明的新风,建立巩固长效机制,灵璧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根据《关于印发<灵璧县2016年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灵办发【2016】44号)、《关于印发<灵璧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创指【2016】2号)、《关于印发<灵璧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灵创建办【2016】6号)文件部署,10月28日, 灵璧县文明办到省级文明单位县法院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以《灵璧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县城)指标任务分解》、《灵璧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任务分解》为基本依据,以《安徽省文明县(县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灵璧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测评标准,分别制定考核细则,采取暗访方式进行。(灵璧县法院殷朝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