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志 戴波:时刻不忘本职 危难时刻冲在前

赵光志,男,汉族,安徽省灵璧县人,1976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现任灵璧县公安局浍沟派出所辅警。赵光志同志从警二年,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任劳任怨,认认真真辅助民警干好各项工作,展现了辅警敬业奉献的时代精神和崭新风貌。
戴波,男,汉族,安徽省灵璧县人,1977年9月出生,高中文化,现任灵璧县公安局虞姬派出所辅警。戴波同志从警以来,他任劳任怨,认真做好派出所领导下派的各项任务,展现了新时代辅警的时代风貌。
2016年9月11日晚8时许,灵璧县灵城镇南关星河湾售楼部对面奇石大道上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灵城居民邢某一家三口在此散步时,手包被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抢走。当天下午送孩子进城上学没来得及赶回家的浍沟派出所赵光志正路过此处,见此迅速追了上去,没有丝毫迟疑。时驾车途经该处的虞姬派出所戴波闻讯被抢家主的呼救后旋即调转车头,载着赵光志一起沿着犯罪嫌疑人逃离路线向西追去。由于已是晚上,视野较差给追捕带来了很大困难,他们二人驾车一路追赶到奇石公园附近仍未发现抢包人的踪迹,在路口往北拐后仍未发现可疑人员,他们二人凭借着多年丰富的社会经验,戴波同志立即将车掉头一路朝南往新桥方向驶去。终于在新大桥北三岔路口时发现一个骑两轮电动车的小伙子非常可疑,该同志立即在车上喊了句:“站住”。那小伙子不但没有停下反而加速沿桥向南加速跑去,最终在新桥上开车超过嫌疑人并下车追赶抢包人并将其制服在地,嫌疑人当场扔掉手包,并哀求放过他,被两人坚决拒绝。这正是赵光志、戴波两位同志平时积极工作,认真学习,时刻不忘工作的最直观体现。并且戴波同志腿部在制服嫌疑人过程中被嫌疑人的电动车刮伤。他不顾腿部伤情立即将此事向所领导汇报,直到所领导及刑警队人员赶到现场戴波同志才去处理腿部伤情。
戴波同志自2015年在虞姬派出所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了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辅警品格,将“忠诚、团结、求实”的精神践行于的辅警实际工作当中,用自己的满腔热血和警察梦,赵光志参加工作比戴波早一些,赵光志2014年从地方青年考入县公安局局辅警队伍,参加公安工作。他被派出所分配到叶赵警务室参加工作,他能够始终按照辅警工作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定位为人民的公仆,百姓的守护者,群众的贴心人。警务室辅警是公安最基层、最出力而又见不着直接效益的岗位,从人口管理到特种行业,从入户走访到调解矛盾,从值班备勤到夜间巡逻,可以说“上到天文地理,下到鸡毛蒜皮”、“大到刑事案件,小到家庭纠纷”全得管,但是对于繁琐的辖区工作,赵光志同志毫无怨言,再小的事情也认认真真,毫不马虎,因为他坚信“群众之事无小事”。此外,他处理的群众纠纷,帮助的孤寡老人,弱势群体更是不胜枚举。
他参加工作以后以巨大的热忱和蓬勃的朝气勤奋投入工作,很快进入了角色,正是凭着这种对工作勤奋、这种“自讨苦吃”的精神,他的足迹遍布了辖区的边边角角、旮旮旯旯,警务室辅警这个不起眼的岗位,被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的厚实而富有意义;正是凭着这份对工作的执著,他很快融入社区、打开了工作局面,赢得了各方面的好评和辖区群众的爱戴。
2015年2月18日,赵光志同志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灵璧县浍沟镇叶赵村叶战斗与叶林两家因10厘米的宅基地发生纠纷。两家人一前一后住在一起已有20年,从他们父辈起,两家就因为宅基地界不明发生多次矛盾。2005年,在乡土管所和村委会调解分明出具了处理意见和调解协议,因为种种原因双方一直没有履行。到了2015年,由于房屋年久失修而且双方的孩子都步入婚龄,所以急需重建新房,而那10厘米的宅基地再次激化,重新成为两家争夺的焦点。
了解具体情况后,赵光志及时上报派出所所长并与叶赵村村委会取得联系,并汇同镇土管所,对两户村民产生矛盾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研究,发现这两家所争夺的10厘米的宅基地,并不属于他们使用范围,但是,两家因为为了这10厘米的土地结下20年积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按照谁最需要使用的原则,并邀请双方亲戚朋友共同参加调解,把这10厘米的土地重新进行了划分。赵光志同志发挥不调解结束不罢休的精神,经过多次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这起长达20年之久的宅基地纠纷得到了调解。
这是赵光志参加工作以来不起眼的一件小事,却是他爱民、亲民,真心为民的集中体现。
警察的天职就是保一方百姓平安。赵光志同志和戴波同志平时刻苦训练,积极学习,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他虚心好学,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进行自学充电。
平时不论大事小事,不管多苦多累,只要接到群众求助,他们总是和同事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为群众排忧解难,他从来不计较自己的个人得失,休假的时候也会尽量配合同事的工作,手机也是24小时开机,有事情不管多晚都要迅速的去处理,从无怨言,始终以饱满的热情为群众服务,从来不会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中,他的敬业精神为同事树立了榜样,更是在群众中间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