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扎实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
时间:2016-10-25 14: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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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态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灵璧县广泛发动、多措并举,着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16城”同创的工作部署,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文件和县政府安排要求,由环保局牵头编制灵璧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19个乡镇生态创建规划,安徽合肥显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竟标中标,于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环发〔2013〕58号)文件和县人大《关于同意<灵璧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灵人常[2012]5号)的决议精神,结合灵璧实际,制定了灵璧生态县建设规划、创建生态县实施方案,对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制定了生态县创建工作序时推进计划,至2016年6月,我县已有灵城、渔沟、虞姬、下楼镇、冯庙镇、大庙乡等6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已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灵城、渔沟、虞姬)3个,国家级生态村(虞姬、申场)3个。2016年生态乡镇创建我县位居全省各县区第三;生态村创建我县位居全省第一。按照创建序时推进指标任务时限要求,灵璧县于今年9月20日前已完成1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94个省级生态村申报材料上报工作。(灵璧县环境保护局 马东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