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市执法局高标准整治“严管街”市容秩序
时间:2016-06-20 14: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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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灵城市容管理,加快“清洁灵城、美化灵城”建设,提高灵城居民生活质量,县城市执法局以高标准严要求整治灵城市容秩序标准。
一是沿街经营门面的商品不得超出门面的外平面放置经营;二是店面门前不得堆放杂物;三是在管辖区内道路两旁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通道不得占用经营商品;四是在管辖区内道路两旁的主要街道和路口不得有流动商贩经营行为;五是在管辖区内道路两旁不得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得堆放杂物;六是积极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区域定点、定时经营;七是沿街门店的门头店名整洁,不出现破损、掉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