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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启动公益性岗位开发民生工程

时间:2016-05-20 16:54:57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人社部门2016年度五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宿人社秘[2016]46号)精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2016年灵璧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公告》。《公告》充分结合最新政策和我县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的数量和范围、相关政策和补贴、申报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

  《公告》规定,2016年计划开发征集公益性岗位385个,其中确认有效岗位170个,开发新岗位215个。范围包括: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5、市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公告》规定,开发征集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且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3、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5、失地失林人员;6、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

  对于公益性岗位申报程序,《公告》规定,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向县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申请。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县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理核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与财政部门会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岗位申报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至24日。(宿州发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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